关于举办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群艺)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实施“公共文化新空间”行动计划,优化布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动构建乡村公共文化新型空间,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拟在2022年工作基础上,联合中国群众文化学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新华网举办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乡村,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为抓手,着眼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通过典型示范、聚拢资源、对接需求、赋能驱动,持续发现和推出一批“美”“好”“新”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引领新时代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构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服务效能,推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中国群众文化学会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新华网

承办单位: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院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分会

中国文化馆协会设计与展陈委员会

申报展示平台:国家公共文化云

本次活动设立2023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部署各项重点工作。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组织工作、专家库建设管理和活动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参加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交流展示范围为全国县级及以下乡村基层公共文化空间的创新案例和空间设计方案。

四、交流展示内容

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为抓手,着眼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突出嵌入式、美观性、便捷性,增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实效性,活动分设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空间、基层公共文化空间、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空间、基层闲置空间创意设计4个类别,分类征集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创新案例或正在建设中设计方案。

(一)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空间

依托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183个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整体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特色文化资源发掘利用、品牌培育与成果转化、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典型项目。

(二)基层公共文化空间

包括但不限于文化(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室、文化广场、文化礼堂、文化驿站、乡村戏台、非遗传习所等具有公共服务主体功能的基层公共文化空间,文化特色鲜明,服务效果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三)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空间

围绕乡村旅游特色民宿、文旅研学基地、餐饮休闲空间、旅游(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青少年美育基地等,涵盖公共阅读、艺术普及、文化旅游体验等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体验良好,群众认可度较高,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和推广性。

(四)基层闲置空间创意设计

充分利用基层闲置空间开展与乡村环境、地域特色有机融合的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艺术展览、数字光影、文化街区和艺术装置等单项或综合创意设计,赋予公共文化服务属性,将文化创意融入基层文化生活,群众认可度较高。在增强环境美观性和服务便捷性方面,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活动安排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广泛征集体现新风貌、新需求、新趋势、新理念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案例,申报案例需符合外在形式“美”、内容运营“好”、理念模式“新”的总体要求。

(三)报名主体

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管理单位、运营单位、设计及承建单位均可申报。

1.创新案例类:申报主体为管理单位、运营单位或承建单位,设计单位可以联合申报。

2.空间设计类:申报主体为设计单位,管理单位、运营单位或承建单位可以与设计单位联合申报。

(四)报名及报送方式

发展中心在国家公共文化云推出活动专区,开设报名通道。

六、时间进度

(一)线上报名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各地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积极申报本地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优秀案例和设计方案。

(二)资料初审阶段:2023年12月上旬

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报送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

(三)各省推荐阶段:2023年12月中旬

各省文化和旅游厅(局)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活动专区,在本省申报的所有项目中择优向活动组委会推荐5个典型案例,可直接进入终评。

(四)初评阶段:2023年12月下旬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开展初评,将结果提交至活动组委会。

(五)网络投票阶段:2023年12月中旬

在国家公共文化云等平台展示初评入围案例,面向公众开展网络投票。

(六)终评阶段:2023年12月下旬

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优秀案例及设计方案进行终评,并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7天)。

(七)展示交流阶段

结合全国和区域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大会、中国文化馆年会、中国设计年度大会等全国性活动,公布年度最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终评名单,开展现场展示交流、专题研讨等活动,推动有关重点设计项目供需对接。

七、激励机制

(一)活动组委会邀请来自公共文化、规划、建筑、设计、数字媒体等有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申报案例和设计方案进行遴选,确定典型案例和设计方案,公布名单、颁发证书并出版精品案例集。

(二)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等平台展示、宣传优秀案例和设计方案,对有关案例、项目开展持续跟踪报道。

(三)鼓励有关地区结合当地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与设计方、创意单位积极开展项目对接,推动活动成果落地应用,赋能乡村振兴。

八、知识产权

(一)参加活动的各类主体应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版权。如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相关主体承担全部责任。

(二)活动组委会在非营利的前提下,拥有对申报资料的修改、发表、复制、信息网络传播和汇编等权利。主承办单位结合工作需要,有权将所有申报资料集结出版或用于非商业性展览、宣传、媒体报道等。

九、联系方式

(一)活动组委会

发展中心:程志峰 010-88003048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孙晓勇 010-88374178

(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办公室联系人:王 麟    杨蕊荷    唐婉灵    张宁宁    郑 俊

联系电话:010—88374178    83559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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