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须知

为推动全民艺术普及资源共建共享,助力优质文化资源的宣传推广,同时为更多优秀视频作品提供展示与传播的舞台,国家公共文化云现正式面向机构用户开通视频资源投稿通道。我们诚挚邀请您分享优秀的全民艺术普及视频作品,让好内容被看见,让优秀文化得以传播。

投稿内容:

投稿应为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精品视频资源(单集时长不超过20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民艺术普及、文旅融合、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艺创作等。可参考国家公共文化云“看直播-微视”板块内容,了解已有的展播风格与质量要求。

投稿流程:

登录机构用户账号,进入投稿界面,上传想要推荐的作品并填写作品信息。如作品符合国家公共文化云的展播条件并通过审核,将在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进行纯公益性宣传推广。

版权须知:

投稿机构应拥有投稿作品的完整版权,包括但不限于作品中的画面、声音、脚本、文案等内容的相关版权,且不得侵犯他人权益。投稿用户需签署《国家公共文化云资源授权书》及《视频资源意识形态安全承诺书》,加盖机构公章并提交。

我们期待通过你们的镜头,让各地优秀文化在云端绽放光彩,共同推动全民艺术普及事业的发展。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期待您的佳作!

国家公共文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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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作品支持上传多个视频;只支持上传mp4、mov(H.264)格式,画幅比例为16:9或9:16,清晰度不低于1080p,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2GB;

阅读并生成资源授权书
阅读并生成意识形态承诺书
请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10-88003012(高梦琦)。
国家公共文化云资源授权书

兹同意将授权单位出品的《》(以下简称“授权作品”),免费授权给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中国文化馆协会在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及服务应用终端,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国家公共文化云”相关专区等线上方式及通过其他有形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产品等线下公益途径进行公益性传播,同时非独家免费授予发展中心、中国文化馆协会以下权利:

发展中心、中国文化馆协会有权对授权作品享有复印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汇编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且可以将前述这些权利种类再许可给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及发展中心、中国文化馆协会的合作单位使用。

授权人承诺资源内容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本授权作品出现内容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由授权人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的授权期限为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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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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